类别:创意写作 / 日期:2024-03-18 / 浏览:8 / 评论:0
如果一个人因为强奸妇女判过刑,出狱后是否这辈子都很难找到工作?
邻村一个叫马伯明的,四十年前还是刚满二十岁的小伙,在地里干活时看见不远处一农妇蹲在草丛里小解,白花花的屁股引得马伯明不能自已,竟鬼使神差地摸上去从背后抱住那妇人欲求欢,妇人受惊吓扭头一看见是本村人,便斥责他:“按辈你还得叫我婶呢!不知羞耻的东西!”
可这时的马伯明已精虫上脑,仗着自己年轻力壮把这妇人强奸了。事后妇人也没报警,可这事却被一个放牛娃说了出来,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事被躲在大樟树上纳凉的娃子看了个底儿掉,就差没惊得从树上掉下来。
妇人的老公脸上挂不住了,回家问老婆,她先是否认,被老公揍了一顿,说有人证,这才哭哭啼啼地把事情经过说了。
这男人咽不下这口气,直接到公社报了警。不一会来了两个公安人员把马伯明带走了,村民们指指点点,摇头叹惜。马伯明的母亲当场晕了过去,她就这么一个独子。
马伯明认了罪。那时对强奸犯惩治力度很大,据说本该判死刑的,托人情判了二十年。
刑满释放时已四十岁,父母已病故,屋也塌了,马伯明蹲在荒毁的屋基前痛哭流涕,是一个本家叔叔收留他的。
马伯明人缘还算不错,村里人并不排挤他,因他做事勤快又不惜力气,很多人请他帮干农活。
如此过了两年,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刚死老公不久的妇人,跟马伯明同岁。见面之后两人都觉得合适,只是要马伯明入赘她家,因为她有两个孩子,哥哥读大学,妹妹读高中,马伯明欣然同意。
两个孩子成家以后,马伯明夫妻俩把地租给别人,老婆帮儿子看小孩,他自己在附近的餐馆帮工,每个月有五千多块的工资。
在人们眼里,马伯明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他年轻时犯过事。
我觉得,判过刑的人回归家庭很重要,否则破罐子破摔,就使得政府的教育失去了意义。
让刑满释放人员回到人群中来,他(她)们是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养活自己并回报社会的!
我们村里有个男的,他当护工时把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强奸了。他出狱后,那日子简直生不如死。
原本他也算是可怜人,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他拉扯成人。当他到了适婚年龄时,却因为家穷娶不到媳妇,直到他30多岁时还是光棍。
起初,他是在工厂里上班,很忙很累当工资不高。后来,他听说当护工待遇很高,就专门宝宝考了证。
那几年时间里,他服务了很多客户,都是男客户,一直兢兢业业,给别人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如果他再坚持几年,肯定会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
后来有一天,有个老客户给他介绍了客户,是一个60多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太太。看在待遇极其优厚的份上,他答应了。
一开始,因为老太太的子女经常去,他还没有非分之想,一直把老太太照顾得很不错。
但后来,老太太的子女因为对他放心,去得没那么频繁了,有一次他心起恶念,把老太太强奸了。
在监狱里,他一直在反省,一直在努力改造,想着等出狱后踏踏实实做人,开始新的人生。然而等他出狱后,他发现自己生不如死。
坐过牢都会留下案底,绝大多数的公司都不敢接收有案底的人。出狱后好几年了,他一直没找到工作。
他的护工证已经被吊销了,哪怕没被吊销,也根本没人敢用他。他试着找其它工作,但同样是屡屡碰壁。哪怕是出卖体力的工作,仍然没人愿意接受他。
这也不能怪别人。虽然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别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他再次犯罪,自己要跟着受牵连。
而且,哪怕自己愿意接收他,公司里的其他员工也不会答应,尤其是女员工。谁也不愿意天天提心吊胆的防备着一个人。
此外,跟不少罪名相比,强奸罪更加恶劣,更何况他强奸的还是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老太太。
最后他实在没办法,只能靠捡破烂为生。他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很难保障,更不用说娶妻生子了。可以说,他的一生都被自己毁了。
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否则哪怕你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余生也很难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