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创意写作 / 日期:2024-05-29 / 浏览:9 / 评论:0
补签合同日期应该怎么写?
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补签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但在一些省市,对补签合同二倍工资有特别规定,如北京市规定从用工之日起补签视为合意,不予支持。 附:北京高院、仲裁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 (发布时间:2014年5月7日) 2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否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
离职时补签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不补签会怎样?
离职时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这肯定是人资之前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丢失导致的。
他现在是趁着员工离职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呢。你不同意补签也没有问题。他如果敢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劳动监察投诉。
如果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继续往下看。
1、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在30天内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假如说有的单位不自觉或者职工不自觉单位没采取措施,超过30天不满1年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用人单位应该自满30天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双倍工资。
这条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职工权益的保障。也是敦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假如遇到了类似情形,主张另一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未主张的,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2、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单位超过了一年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谁的责任),那这个就不仅仅是双倍工资的问题了。
此时,从劳动合同法角度来说,已经视为劳资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家应该知道意思吧,看字面就可以了,就是指没有规定哪天到期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就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这条为理由了,他得找其他理由,找的理由还得合法才行。
3、职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现在来说因为职工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不配合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否则,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什么原因,单位都要承担前述1、2条所说的责任。
看到这里,你掌握这些小知识了吗,想要了解更多劳动法、社保知识,请关注我。